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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奖补3000万元!事关“菜篮子”建设,珠海拟出台新实施细则
2023/8/27 9:52:39 来源:珠海政府网

对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

一年最高补贴和奖励

不超过3000万元!

事关我市“菜篮子”建设,

珠海拟出台新实施细则。

近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就《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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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征求意见稿)》表明,“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立足珠海,拓展覆盖对口帮扶地区优质基地。基地建设以项目库形式组织实施,重点扶持蔬菜类(含食用菌类)、畜禽类基地建设,兼顾优质水果类基地建设。

 

《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

市内基地和市外基地

建设标准申报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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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对地块进行翻耕

 

01

市内基地

 

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符合如下标准可申请列入基地(以下简称“市内基地”)扶持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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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蔬菜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50亩(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且土地自然成片,不含基地办公和生活用房、工具房、仓储房、道路、沟渠等非直接种植场所面积,下同。其中莲藕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300亩);

(二)优质水果(仅限于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100亩;

(三)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2000吨;

(四)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1.5万头(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出栏生猪重量不少于90千克/头。下同);

(五)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25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下同);

(六)蛋鸡年末存栏量不少于10万羽(以县区级统计部门核准数为准。下同);

(七)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80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下同);

(八)其他特色农产品按申报年度建设标准。

 

02

市外基地

 

对口帮扶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符合如下标准可申请列入基地(以下简称“市外基地”)扶持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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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蔬菜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

(二)优质水果(仅限于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

(三)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5000吨;

(四)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5万头(出栏生猪重量不少于90千克/头);

(五)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100万羽;

(六)蛋鸡年末存栏量不少于20万羽;

(七)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160万羽;

(八)牛年出栏量不少于500头;

(九)羊年出栏量不少于5000头;

(十)其他特色农产品按申报年度建设标准。

 

03

管理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达到如下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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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稳定。包括并不限于:

1.有稳定供应的销售渠道,市外基地与珠海市“菜篮子”产品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

2.连续生产经营期不少于2年。新建基地合法使用或租用土地、场所等有效期自申报日起不少于3年。

(二)管理规范。包括并不限于:

1.生产经营人员配置与生产经营规模匹配;

2.管理制度完善并有效执行;

3.生产经营设施、自检设备配置到位并有效运行;

4.生产记录及档案资料完整;

5.投入品管理符合国家规定;

6.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征信良好。包括并不限于: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四)服从调度。经审核认定的基地自动列入珠海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单位目录,优先服从珠海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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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01

市内基地

 

符合建设标准的市内基地可申请如下基地建设财政资金补贴和奖励。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和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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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大棚及温湿控制设施、水电排灌设施、检测设备设施、视频监控硬件设备等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道路、办公和生活用房、办公用品、车辆等非生产直接关联的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按最高不超过30%补贴

(二)种植类基地土地租金补贴,按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年补贴

(三)基地生产性保险保费补贴,按最高不超过75%补贴

(四)基地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个产品奖励金额4万元,每增加1个奖励4000元,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0万元;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个产品奖励5万元,每增加1个奖励5000元,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5万元;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申报单位,奖励30万元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分别给予申报单位奖励:绿色食品2万元、有机农产品3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20万元。

2.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国家级奖励30万元省级奖励15万元。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国家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

3.对新入选农业农村部门“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目录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每个产品给予3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0万元。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每个给予2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5万元。

4.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国家级、省级品牌示范基地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每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0万元。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每个给予2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5万元。

 

02

市外基地

 

符合建设标准的市外基地可申请保供奖励金。保供奖励金按供应珠海市消费“菜篮子”产品的基地结算价货值计算,并按不同品类货值排序,种植类基地最高不超过8%、畜禽类基地最高不超过5%奖励。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保供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

 

《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基地产品优先安排参与珠海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组织的品牌宣传与产品推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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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选购来自贵州的特色农副产品

 

 

《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到,基地建设项目库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明确具体办理细则和受理时间。

 

对于审核认定的基地,由市农业农村局授予“珠海市‘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称号,颁发标志牌。项目库扶持资金按照事后奖补形式执行

 

此外,

《细则(征求意见稿)》还提到

项目库申报工作在

“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或其他指定的政府网站进行,

工作全程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和有关部门检查。

 

据了解,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或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可查看《细则(征求意见稿)》原文,

并提交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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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

“菜篮子”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发挥“菜篮子”建设财政资金的

政策引导作用,

补强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短板,

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稳定市场、

保障供给的长效机制,

将更好地提升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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