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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购房入户暂停办理!普遍猜测政策将调整
2008/4/11 17:13:52 来源:正顺地产
    数名房地产开发商向本报报料称,4月9日下午珠海各派出所均暂停办理购房入户,记者昨日致电市公安局户政科、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求证,获悉目前确实已停办购房入户。但对于为何暂停、何时恢复等问题,各部门均不予回应。有知情人士称,暂停办理购房入户是调整购房入户政策的前兆。       记者先致电前山派出所咨询购房入户的办理情况,被告知目前全市范围内购房入户手续均暂停办理。一女工作人员称:“4月9日下午接到上级部门通知,暂停办理一切购房入户手续,何时恢复办理尚不清楚。”对于暂停的原因,她表示不知情。随后记者又致电市公安局户政科证实了这一消息,接线民警称是接到上级领导的通知。对于为何暂停、何时恢复等,也未作答。      昨日下午,记者接到消息,称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有关购房入户新政问题。但本报记者随后由市人大获悉,市人大常委会近期的审议目录中,并无有关购房入户政策调整审议的安排,当天下午亦无此项议程。     其后,记者先后向珠海市政府有关人士求证,受访者均表示知悉此事,但对此事不予回应。      有知情人士透露,此次突然暂停办理购房入户,与2004年的情况如出一辙,“估计珠海的购房入户政策真要再面临一次大的调整!”      记者了解到,2004年1月18日,珠海户籍部门也是突然叫停购房入户政策。同年7月30日,珠海市政府就颁布了《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对珠海当时的购房入户政策做了较大调整,不仅取消了二手房的购房入户政策,同时要求购买的一手房面积必须达到75平方米以上方能落户。因此这次再次暂停办理购房入户,难免让人产生联想。      此外,早在今年1月份,珠海房地产开发商收到过一份“神秘传真”,称将对珠海的购房入户政策进行调整,以后购房入户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面积在85平方米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在珠海签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珠海市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等等。     对比2002年以及2004年实施的购房入户政策,受访的开发商均称,这份征求意见稿再次收紧了珠海的购房入户标准。不少开发商表示,原本购一手房,只要建筑面积达到75平方米就可以入户,但现在不仅面积增加到85平方米,并且还加入了本科学历及一年社保两项额外标准。对于新增“学历”和“社保”这两个标准,他们表示在珠海的购房入户历史上从未有过,让他们感觉非常惊讶。有业内人士猜测,“神秘传真”出现、购房入户暂停、购房入户政策调整三者之间存在紧密的关联。 
各方反应 
“政策出台应有缓冲期”     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斗门新青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曾志曾就“购房入户”政策的去留谈了谈自己的意见,他在《关于谨慎修改购房入户政策,为高级蓝领保留一条入户通道的建议》中建议,西区制造业的发展离不开蓝领技工,在取消“购房入户”的政策上要谨慎,可适当放宽条件为高级蓝领保留入户通道。昨天,听说“购房入户”政策暂停办理一事,曾志有些惊讶。称有关部门如果通知停办的话,“至少要留有一年时间的缓冲期”。      曾志告诉记者,他是昨天上午得知高级技工可入户的消息的,对此他感到很欣慰。但听说有关部门于前天下午开始暂停办理“购房入户”政策时,曾感到惊讶。他说,出台相关政策之前,要给民众一个缓冲期。一般情况下,从买房到交楼,再加上其他各种手续的办理时间,至少得一年的时间。“如果这样一停办,那之前已经买房但还没办理入户手续的人怎么办?所谓‘法不溯及既往’,应该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曾志认为,这个缓冲期至少要一年。      《关于保留现有购房入户政策促进西区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撰写人贾永清,昨天再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听到暂停办理购房入户政策的消息时,他感到很无奈,希望政府部门在做出决定之前,要发扬民主召开听证会,听听民众的声音。      贾永清称,目前西区的房地产业正在发展之中,户口是支撑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暂停办理入户政策,对西区房地产市场乃至西区的经济发展都是个极大打击。他打了个比方,以前西区的房地产业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市场环境,一是入户政策),“现在(购房入户政策)突然停办了,以后西区的房地产业只有跳步前进了。”     “东区、西区发展的历史背景不一样,现在制定政策时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贾永清建议,即便如此,在暂停办理之前,也应该告知民众,还大家知情权。“这样说停就停,会引发退房潮的。”贾担忧道。      历年购房入户政策变革      时间:2002年6月12日      文件:市政府出台5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搞活珠海市房地产市场的若干规定》      内容:该文件对购房入户人员规定的范围很宽:如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都可入户;没有最低购房面积规定,二手房也可享受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同样的入户政策等。     时间:2004年7月30日     文件:《关于调整珠海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出台     内容:凡2004年7月30日(含当天)前在珠海购买成套商品住宅的,按照上述55号文件规定,允许房产所有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落户。购买的成套商品住房属二手商品住宅的,必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合资购买同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其中一个家庭入户。     凡2004年7月30日之后在珠海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户,已经计生部处理、且购买的商品住宅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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