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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公布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受理时间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同步
2019/4/19 14:53:47 来源:珠江晚报

4月18日,记者从金湾区教育局了解到,《金湾区2019年秋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正式公布,该办法明确随迁申请条件、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报名方式等内容。其中,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业务的受理时间将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同步。

  《办法》规定,适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湾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报名时持有效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或者自有全权房产所在地址,可按积分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需要注意的是,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学生。

  《办法》指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设置居住年限(或区内完全产权房产登记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加分项目等积分项目。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相加得分之和,可任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业务,每年网上集中受理一次,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同步,具体日期可留意“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渠道。家长可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或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云平台,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的“招生专栏”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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