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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新规,做这件事可被罚款!很多人都在做
2020/1/10 17:43:02 来源:珠海发布

共享单车,是我们平日里出行的好帮手,给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



但由于缺乏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管理职责不明等原因,导致共享单车车辆投放乱象丛生,车辆乱停放、堆叠、堵塞道路的问题凸显。


今后,这种情况在珠海将得到改善!乱停乱放共享单车或被罚款!


近日,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共享单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小布从会上获悉,《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自下月起,用户乱停乱放共享单车,将由城市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运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现 状


11万辆共享单车投放香洲区


据介绍,目前我市共享单车的发展状态从野蛮生长阶段进入到了相对稳定阶段。


截至2019年11月,在珠海的3家共享单车企业的单车备案投放量共计12万辆,主要集中在香洲主城区,共计11万辆,占全市投放量的90%以上。


为规范市容市貌秩序和安全,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香洲区还专门成立了共享单车管理办公室,以监督管理共享单车的使用。目前,我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基本良好,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规定


用户乱停乱放或被罚50元


《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共享单车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共享单车投放秩序、查处共享单车影响市容等行为。


《管理办法》规定区政府负责进行网格化管理,在本辖区内划定停放点、禁停区域和路段;划分街区实施分级管控,规范共享单车的日常停放秩序;对运营企业在辖区内的车辆投放量实施配额管理并实施日常考核。


《管理办法》规定,用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骑行规则及损坏车辆、车身标识或盗窃车辆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于用户乱停乱放车辆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对骑行用户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同时,《管理办法》设置了与用户个人诚信体系挂钩的条款。对用户的违规行为,规定运营企业应当采取降低用户用车信用评分、提高收费标准、逐次限制用车、销户等失信惩戒措施,并开展本行业内的联合惩戒。




举 措


城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


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政府部门的职责,这为各职能部门如何具体开展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该负责人称,他们对恶意、随意乱停乱放才会处罚。同时,近期还将针对乱停放、盗窃、破坏共享单车等不文明现象,在香洲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违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行为(包括乱停乱放、损坏车身标识、停放设施或者盗窃共享单车等)进行现场处罚,并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通过曝光典型个案,增强市民文明骑行意识和法律意识。



那么共享单车,应该怎么停才规范呢?



共享单车停放细则


一、已划定的共享单车专用停放区域


规范停放规则:

1.需停放在划定好的点线框内,不得超出框外停放;

2.需从停放区一侧起按顺序依次停放。


二、未划定停放区的路段,建议停放在以下区域


(一)巴士站左右2米外两侧空间; 

(二)行道树、绿化带、灯柱等之间空隙; 

(三)城建公共自行车站点、书报亭等公共设施两侧空间; 

(四)高架桥或人行天桥梯道的桥下空间。


规范停放规则: 

1.单车停放连续长度不得超过10米,停放区块间隔不得少于4米; 

2.巴士站两侧投放车辆需保证距站台2米,站台背面不得投放车辆,为市民通行留出足够空间; 

3.行道树、绿化带、灯柱间隙及公共设施两侧停放需留出约3人宽的间距,方便市民通行;

4.高架桥或人行天桥下停放需避开出入口,方便市民通行。



共享单车,更应共享文明。大家一起努力,共创更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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