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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新规!台风期间这样做,可被罚款五万!
2020/1/11 12:29:33 来源:珠海发布

注意啦!《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台风期间造谣传谣者可被处以最高五万元罚款!



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小布从会上获悉,《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总共五十一条,在总结我市近年来防御台风灾害的经验基础上,对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方面作了规范。


《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防台风工作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对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提升城市整体防灾减灾能力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


珠海地理位置特殊,口岸、大型桥梁、交通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易受台风影响。


条例中特别提到,因台风导致路段、桥梁存在严重通行安全隐患时,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封桥封路措施,同时应当向市防台风指挥机构报告封桥封路情况。


市政府还应当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行政区域防台风合作,在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监测预警信息共享、防灾减灾科研活动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



推进台风灾害保险制度建立


条例中提到,为分散台风灾害风险,珠海要建立财政支持的台风灾害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购买保险方式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



规范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


该条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发布与台风有关的气象、风暴潮、洪水等预警信息,并报防台风指挥机构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


针对擅自向社会发布混淆台风预警信号或传播虚假信息者,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最高五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学有序开展救援和灾后重建


条例规定应急抢险队伍和志愿参与队伍要服从政府统一调配;要求政府优先组织恢复通信、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医疗等公共设施;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障应急救援和灾后复产。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内容是全市历年来抗台风经验的梳理总结,此次以立法形式出台此项法规,进一步强化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主体意识,提高全市安全保障的综合能力。



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该条例的实施,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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