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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将会被罚!事关珠海拼车、顺风车!下周生效...
2020/8/26 16:48:46 来源:珠海特区报

关于拼车和顺风车,珠海有新规定了!

 

 

市交通运输局本月印发了《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非法营运和拼车的界限。

 

如果拼车行为不符合《意见》所提要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可依据《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处罚当事人。该《意见》将于今年9月5日生效,有效期3年。

 

 

什么车可以拼车?

 

《意见》称,参与拼车顺风车的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以下(含七座)私人小客车。拼车目的必须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不以营利为目的。

 

 

收多少钱合适?

 

《意见》称,由乘客分摊的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和通行费,每公里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二类巡游出租车基准运价的50%。有两批乘客拼车的,对每批乘客应计算折扣,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6。《意见》还提出,单次拼车不能多于两批次乘客。也不得同时使用多个平台实现多批乘客乘车。

 

举例:假设一位乘客打算从拱北公交站和驾驶员拼车到斗门白藤二路口公交站,依据该《意见》,每公里费用不能超过1.3元,这26公里总路程最终费用就不能超过33.8元,如果拼车的人有两批,每批乘客费用不能超过20.28元。

 

 

一天拼车几次合适?

 

如果拼车旨在分摊出行成本,驾驶员每天拼车不能超过两次。免费互助合乘则次数不受限制。

 

 

拼车平台有什么要求?

 

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提供合乘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保障线上信息和线下人员、车辆一致。建立审查和退出机制,不定期核查在平台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情况,及时清退高风险人员和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平台应制定在线合乘出行协议,明确合乘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平台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不遵守会有什么后果?

 

《意见》指出,出行各方应当配合执法检查,并主动提供拼车信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该指导《意见》,对非法营运行为或合乘出行(即拼车顺风车)行为进行认定,对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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