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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发布5年计划 重拳打击城市违建
2017/7/6 17:11:35 来源:南方日报

   7月5日上午,珠海市召开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部署《珠海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珠海将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根据《方案》,珠海将以“控增量、减存量、长管控”为目标,明确以各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的责任体系,调整以清拆为主导的整治模式,对存量违建妥善处理、合理分类,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管控和行业管理。 
  
  珠海减存量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8月—2017年12月)。完成台账的补充和核定工作,查处台账内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本阶段以查处城乡规划建设遥感监测违法图斑为突破口,重点治理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公共安全以及集中连片的违法建设。 
  
  第二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2018年和2019年查处台账内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90%。本阶段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2020年1—12月)。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治理任务,建立完善的长效治理机制。 
  
  具体而言,2017年8月31日前对属于违反规划管理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准确认定、合理分类、稳妥推进、逐年消化”的原则,由规划部门综合考虑存量违建的性质、年限、用途、位置、安全状况等因素,结合城市更新、城市修补、创文创卫、“三旧”改造等工作,制定存量违建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组织房屋安全质量、消防安全、地质灾害评估。 
  
  2017年10月31日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镇(街)、规划、建设、国土、城管执法、水务、交通等部门,利用遥感、图斑、信息处理等专业技术手段,对本辖区城市建成区内违建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台账登记、补充和核查后,再报市整治违建办备案,最终形成全市整治违建“一本账”,为五年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同时,根据珠海前期开展整治违建的工作实际,对于非城市建成区(包括海岛)涉及原住村民和非原住村民(如代耕农、华侨农场)的建房政策及现实问题,由市规划、国土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台或修订相关政策。 
  
  珠海提出,将继续深化前期开展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人防+技防”的综合防控体系,严查、严控新增违建。 
  
  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停止建设或者限期内未拆除的,应依法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并依法强制拆除;对正在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立即组织拆除,消除继续施工带来的恶劣影响。 
  
  未来,珠海将建立治理违建的长效机制。2020年12月31日前,将珠海开展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以来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固化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加快出台长效管控的相关政策法规。 
  
  珠海市副市长张宜生表示,珠海历来高度重视违建治理工作,强力推进 “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珠海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建成区内存量违建还未全面摸清;分类处理政策覆盖面窄;“零增长”局面比较脆弱;一些部门、单位对违建整治产生了懈怠情绪,有的地方违建现象有所抬头。 
  
  他指出,此次珠海违建五年整治行动方案的出台,就是为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珠海加快产业、交通、城市建设,推动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珠海市整治违建办公室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志伟通报,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份,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8374宗、205万平方米;加大对新增违建的查处力度,查处(拆除、控停)新增违法建设2545宗、45万平方米;引导村民按房屋政策进行报建6129宗,面积239万平方米。截止今年6月份,全市完成台账内宗数“减存量”1415宗、完成率79%,面积“减存量”45万平方米,完成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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