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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专门住房补贴政策 正高级职称者入职珠海企业可申请35万元房补
2019/7/2 16:37:42 来源:珠海特区报

日前,珠海“英才计划”住房补贴实施办法出台。办法指出,企业新引进的正高和副高职称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中级职称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租房和生活补贴每人为3.8万元。



  为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珠海“英才计划”于近日出台《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办法》适用于我市依法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




  带职称技术人才申请房补有年龄限制




  《办法》指出,申请高级职称技术人才住房补贴、中级职称技术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对年龄的要求是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中级35周岁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正高技术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年收入18万元以上等。




  申请高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年龄要求是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须入珠海户籍。




  申请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年龄要求是本科30周岁,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须入珠海户籍。




  两年内须提交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办法》规定,正高和副高职称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中级职称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技师每人发放2.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办法》规定,新引进的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及外籍青年人才,符合年龄等申请条件的,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只要在珠海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即可申请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




  《办法》指出,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不能同时申请享受。已入住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必须退租后才能申请住房补贴。享受补贴期满后,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补贴的申请有时间的限制,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新引进我市工作的人才须两年内提交首次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办法》执行期为5年。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后首次来珠海工作新引进的人才,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才为2018年5月1日后新引进。《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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